簡介
為鼓勵共享社區資本,以回應青年住屋的需要,本院透過重置及翻新位處福全街及菩提街交界的唐樓,以共居模式,推出「福全.共寓」青年共居空間, 為青年人提供可負擔的共住空間及生活平台。
「共居模式」
- 二人或三人共住房間
- 與其他室友共享公用空間及設施,包括廚房、洗手間、浴室、客飯廳、天台等
- 共同分擔家務、共同分享技能,互相照顧及支持
服務目標
以「共居」模式為青年人提供收費相宜的住屋選擇,鼓勵青年人多作交流、互相照顧;同時透過「儲蓄計劃」,助青年人養成儲蓄的習慣,為未來生活作好準備;入住者必須參與「好鄰居計劃」,定期探訪社區長者及組織睦鄰共享活動,以建立他們對居住社區的歸屬感。
服務對象
- 18至30歲【申請人年齡以該期截止報名日為準】、有住屋需要的在職青年,並必須為香港永久性居民;
- 申請人的收入水平不得超過每月港幣 26,000,總資產不得超過港幣 390,000萬元(收入及資產限制按政府統計處釐訂)。在香港沒有持有或部份持有任何物業;
- 申請人必須認同共居模式,願意多作交流及互相照顧,並參與「好鄰居計劃」及儲蓄計劃。
計劃特色
「儲蓄計劃」
- 為每名入住青年提供三比一的儲蓄配對金額,例如參加者每月儲蓄港幣300元,可獲配對金額港幣100元。配對資助上限為每月港幣1,200元,全數於完成合約時發放,助青年繼續追尋個人發展;
- 參與計劃的青年必須把儲蓄金額,存入指定的銀行戶口內,並把其存款紀錄或每月月結單,交負責職員存檔。如未能存入儲蓄金額,將不獲配對資助;
- 若因突發事故,如失業、緊急醫療開支需要或其他特別原因,而需提取部份儲蓄款項,須通知負責職員。
「好鄰居計劃」
- 為鼓勵青年人對社區有所貢獻及付出,促進其對鄰居及社區環境的歸屬感,入住青年必須參與 「好鄰居計劃」(每年最少30小時),一起建立共居社群;
- 活動內容包括 : 探訪區內長者、協助簡單維修、組織鄰居聯誼活動、文化活動及推廣共居生活理念等。
評審機制
申請人的共住能力 (佔 40 %)
- 認同共居生活理念
- 自律及自我管理的能力
- 情緒管理
- 社交技巧人際相處的能力
申請人的住屋需要 (佔 20 %)
- 搬離原有居所的迫切性
- 現居單位的環境、安全及擠迫性
- 與同住者的關係
- 家庭及朋友支援網絡
申請人對鄰居的付出及貢獻 (佔 20 %)
- 認同好鄰居計劃
- 每年30小時好鄰居服務的目標及實踐
- 為鄰居提供支援的可行性方案
申請人所訂立的個人儲蓄計劃 (佔20 %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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