參考社會福利署之收費標準。
170名
申請者須由社會福利署、非政府機構、各區家庭服務中心,或醫務社會工作部轉介。所有申請須經由社會福利署中央轉介系統直接轉介及推薦。
本院院友及其家人可隨時申請退出服務,本院社工會了解需要並作出跟進或轉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