洪福綜合職業復康中心

收費

按社會福利署訂定之收費標準收取費用

名額

170名

申請辦法

  • 申請人可透過綜合家庭服務中心、醫務社會工作部、特殊學校或康復服務單位的社工,轉介至社會福利署「康復服務中央轉介系統」輪候至本單位。

退出辦法

  • 服務使用者可自行申請退出服務,但要給予中心一個月通知期; 如有需要,中心會協助轉介至其他更適切的服務。
  • 服務使用者家屬、監護人及中心均可按服務使用者需要,經各方面的考慮及商討,安排接受適切轉介或退出服務。
  • 當服務使用者已成功公開就業六個月,或不再符合接受服務資格,中心會安排服務使用者退出服務,並與轉介機構聯絡,以便服務使用者能獲取其他更適合的服務。